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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4年度后勤相关合同归档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5-06-04

校属有关单位:

根据《长安大学合同管理办法(试行)》相关要求和学校档案馆归档工作安排,为进一步提升合同管理水平,合同承办部门应向合同归口管理部门提交已签订合同,由归口管理部门统一整理归档至档案馆,现将后勤相关合同归档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合同范围

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,由后勤处负责归口管理的各类合同,涉及的有关单位及合同数量详见下表,合同信息详见《2024年度后勤管理处归口管理合同清单》(附件)。

承办部门

一般合同/份

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

1

档案馆、博物馆

1

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

2

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

1

公路学院

5

国际教育学院、国际学生工作处、中国-中亚五国交通基础建设领域人才培养联盟秘书处办公室

17

国际教育学院/国际学生工作处

1

国有资产管理处

2

基础教育办公室、附属学校

8

计划财务处

1

继续教育学院

1

建筑学院

3

经济与管理学院

1

经营性资产管理办公室

1

理学院

1

马克思主义学院

1

能源与电气工程学院

1

汽车学院

2

人事处/教师工作部

1

水利与环境学院

2

体育部(体育系)

1

统战部

1

团委

4

外国语学院

3

未来交通学院

1

校长办公室

1

信息工程学院

2

学生工作部(学生处)、武装部

1

研究生院(研究生招生办公室)

1

医院

1

艺术教育中心

1

 

二、报送材料

1.合同清单表(签字并盖章);

2.合同纸质版原件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1.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合同管理归档工作,专人负责、统一汇总,确保合同真实有效;

2.根据合同管理相关办法,各单位提交的合同应为已签订的纸质版盖章合同原件,不接收合同复印件;

3.自查合同系统,上传已签订合同扫描件并更新合同履约情况;

4.请各单位在6月9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北校区后勤楼206室。联系人:李老师,联系电话:61105612。

 

附件:《2024年度后勤管理处归口管理合同清单》2024年度后勤管理处归口管理合同清单.xls

 

后勤管理处  

2025年6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