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站首页
通知公告
当前位置:首页  网站首页  通知公告

关于开展2023年度后勤相关合同归档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4-03-29

校属有关单位:

为规范学校合同管理,提升合同管理水平,根据《长安大学合同管理办法(试行)》相关要求,合同承办部门应向合同归口管理部门提交已签订合同,由归口管理部门统一整理归档至档案馆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合同范围

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,由后勤处负责归口管理的各类合同,涉及的有关单位及合同数量详见下表,合同信息详见《2023年度后勤管理处归口管理合同清单》(附件)。

承办部门

一般合同/份

重大合同/份

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

1


地质工程与测绘学院

1


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

2


公路学院

3


国际教育学院/国际学生工作处

3


基础教育办公室/附属学校

1


继续教育学院

2

1

建筑工程学院

3


建筑学院

3


教务处

3

1

经济与管理学院

2


经营性资产管理办公室

1


南校区管理办公室

1


汽车学院

2


数据科学与人工智能研究院

4


体育部(体育系、体育运动研究所)

3


团委

1


未来交通学院

1


信息工程学院

1


学生工作部(学生处)/武装部

1


运输工程学院

2


长安都柏林国际交通学院

4


二、报送材料

1.合同清单表(签字并盖章)。

2.合同纸质版原件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1.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合同管理归档工作,专人负责、统一汇总,确保合同真实有效。

2.根据合同管理相关办法,各单位提交的合同应为已签订的纸质版盖章合同,不接收合同复印件。

3.自查合同系统,上传已签订合同扫描件并更新合同履约情况。

4.请各单位在4月12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北校区后勤楼205室。联系人:刘晨,联系电话:61105611。

 

附件2023年度后勤管理处归口管理合同清单》

 

后勤管理处    

2024年3月28日  


公告附件: